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昭明公学公开课制度

实行公开课制度,目的是为进一步密切教学交流,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技巧的不断提升,深化教学改革,保障并提高教学质量。为了使公开课起到典型示范和带头作用,确实通过公开课使广大教师开阔视野,拓宽教学思路,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,特制定如下制度:

一、各组在开学初,应对本组本学期的公开课有一个初步计划安排,其中包括公开课内容,应达到目的要求及执教老师,执行时间和任教班级,防止前松后紧。

二、全校教师结合学期考评及职称评定,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公开课,每位教师每月听课不得少于4次。

三、公开课可以在不同范围(组、校)内进行、事先必须作好充分准备(包括执教老师、组内和学校)在公开课前一周由组或教导处在校公告,听课教师事先作好准备和安排。

四、尊重教师的授课意愿,将公开课安排在教师上课时间冲突较小的时间内,由教务处对教师所报课程进行协调安排。

五、听课教师,在听课时必须做好听课记录,课后参加评课活动,认真倾听其他教师的评议,同时发表自己的看法,并填写好有关表格。

六、观课教师要遵守课堂观课记录,将手机铃声设为振动,不迟到、不早退,不做观课无关之事(如:交谈,接听手机)不得影响学生听课。

七、公开课教师须上交一份教案和课件,教研组长收集在学期末时统一上交。根据公开课质量和教案设计,教导处每学期评选优秀公开课教案若干篇,汇编成册供全校教师教学上参考。